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达市府发〔2025〕6号)文件精神,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启动2024年度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次申报对象范围为2024年度有研发活动,且依据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填报科技研发投入统计报表的科技型企业。申报企业需建立有规范的研发支出会计核算科目或研发支出辅助账,具有完整的研发项目资料。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的企业不得进行申报。
二、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补助方式。通过直接补助等方式对有研发经费投入的科技型企业予以补助。
(二)补助标准。对企业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经费进行核定,将补助标准分为两类。
1.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万元补助。
2.研发投入同比增长1000万元以下且增速超5%(含)的,按新增部分5%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资料准备(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8月31日)。企业根据自身研发情况做好项目和研发投入费用等资料归集,同时按照《达州市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有关内容准备研发投入等相关佐证材料。
(二)企业集中申报(9月1日至9月8日)。企业到所在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达州市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研发项目资料、研发经费投入佐证材料等。
(三)县级审核(9月9日至9月12日)。各县(市、区)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联合形成相关推荐报告,并于9月16日前将审核通过的企业申请材料统一报送到达州市科学技术局规划与体系建设科。
(四)市级受理。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共同组织专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研发投入进行评审,经研究后确定奖补企业名单、补助金额。
(五)发布公示。市科技局将研发投入补助企业名单、补助金额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核查无问题后,按程序报市政府同意,采取“市财政局→市科技局→企业”的拨付流程进行研发投入奖补资金拨付。
四、工作要求
(一)提前筹划准备。各县(市、区)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研发投入补助申报工作,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准备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研发投入补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积极动员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三)严明工作纪律。各申报企业须如实提供研发投入佐证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各县(市、区)科技、财政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严把审核关,确保所申报佐证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联系人:市科学技术局体系科 冉天
联系方式:0818—3090979
附件:达州市企业研发投入补助申请表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达州市财政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