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市级创新创业平台运行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达州高新区科创办、东部经开区社事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科技类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持续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全市各类科技平台运行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行评估对象
市科技局批复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详见附件1)。
二、运行评估程序及时限
(一)自评自查。2月底前,完成全覆盖自查,所有平台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自查报告,经属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送至市科技局1307室(模板参见附件2)。
(二)运行评估。3月20日前,市科技局抽调各区县人员组成评估组,赴现场开展验收评估,综合自查报告和现场评估情况,得出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公布结果。3月底前,市科技局将以公告形式发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命名为市级示范平台,依照相关政策优先给予项目支持;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限期1年进行整改,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平台认定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参与运行评估工作的市级创新平台量大面广,请属地科技部门加强业务指导,积极参与运行评估工作;
(二)各平台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开展自查,确保相关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并按照时限要求提交相关表格和支撑材料;
(三)市科技局根据运行评估情况,综合研判,将采取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因依托单位改制、破产、倒闭等原因无法参与评估,或运行状况不佳、不符合相关要求,将予以撤销。
附件:1.市级创新创业平台清单
2.市级创新创业平台自查报告(参考模板)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