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科技创新人才服务“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市科技局探索出台了《达州市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为激发科技特派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供科学有力的制度保障。
拓宽选派增力量,建强队伍“主力军”。拓宽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渠道是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最为有效的途径之一。为此,打破唯职称论传统选派模式,选派条件不仅瞄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科技型企业等高职称科技人员,并鼓励具有科学技术背景的第一书记、驻村工作人员等加入科技特派员队伍。同时,围绕我市现代农业“9 3”产业发展需求,按照科技特派员专业领域,组建“一业一团”科技特派员服务团。
强化管理促成效,用好考核“指挥棒”。创新探索建立了上下联动双向管理考核机制,通过日常考核、任务考核、年度考核,系统化推进科技特派员干事创业。一方面是充分利用派出单位考核体系,将科技特派员工作业绩纳入本单位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政策,对表彰的科技特派员按规定给予相应奖励;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科技局主管单位职能职责,重点聚集帮扶协议完成情况、服务绩效等方面内容,评定科技特派员年度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创新奖励激活力,注入政策“强心剂”。探索建立了成果与经济相互转换利益机制,允许科技特派员将个人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他们实施,并可提取相应的成果转让净收入和成果实施营业利润。同时,在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中设立科技特派员创新项目专项,支持并鼓励申报,并对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科技特派员予以相应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