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科知﹝2016﹞98号
各县(市、区)教科局,经开区经发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整合产学研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拟开展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对申请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认定。认定采取实地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符合《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由我省行业龙头企业、基础条件较好的科研院所或高校联合牵头组建,共建单位一般不少于3家;
(二)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从事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行业技术辐射带动作用,能有效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三、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表》;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报告》;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取得的科研成果、固定的科研场所、已有设施设备、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申请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和推荐。市级单位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直接组织、审核。
(三)申请时间
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
五、联系方式
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计划与条财科:龚呈,2389006,15892996661,邮箱:183468724@qq.com。
附件:
1.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表
2.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报告(参考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