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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9-05-08 10:56:06 来源: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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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科知﹝2016﹞98号

各县(市、区)教科局,经开区经发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整合产学研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根据《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拟开展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原则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对申请的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进行认定。认定采取实地考察与会议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应符合《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一)由我省行业龙头企业、基础条件较好的科研院所或高校联合牵头组建,共建单位一般不少于3家;
   (二)具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符合国家、省、市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从事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 
   (三)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有较强的科技投入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具有较强的行业技术辐射带动作用,能有效服务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三、申请认定材料
    申请认定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表》;
   (二)《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报告》;
   (三)产业技术研究院章程和管理制度;
   (四)其他相关材料。包括:取得的科研成果、固定的科研场所、已有设施设备、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技术(服务)合同等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二)申请认定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和推荐。市级单位由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直接组织、审核。
   (三)申请时间
    市级产业技术研究院采取常年受理、分批认定的方式。
    五、联系方式
    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计划与条财科:龚呈,2389006,15892996661,邮箱:183468724@qq.com

附件:
1.达州市产业技术研究院认定申请表
2.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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