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筱平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达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的建议》(第330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宣传新政策,营造新环境的建议
2017年以来,我市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设,积极拓展产业链条,打造一体化的创新创业体系,积极组织经开区投资公司、志向科技等申请备案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同时开展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工作,去年我市新增省、市级孵化器4家,今年我局将继续把孵化器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推进,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营造良好氛围。
一是优化政策环境。鼓励各县市区政府、龙头企业、社会资本等依托各经济园区,联合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新建孵化器给予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纳入“十个一批”项目支持,为推进我市孵化器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通过组织一系列宣传培训活动,营造良好创新创业氛围,组织科技工作者、企业代表参加省科技厅专题培训会,邀请专家到现场对孵化器进行政策讲解和业务指导,在5月科技活动周、9月双创活动周期间,制作科技宣传展板,编印“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小知识”等资料,向社会免费发放,宣传有关政策,鼓励孵化器为创业者提供从企业注册到市场推广一站式、全方位服务,让孵化器在社会各界广为人知。
二、关于建立新平台,夯实新服务的建议
一是拓展孵化服务能力。以我市现有的志向科技孵化器、创丰汇—众创空间为基础,引进专利、金融、咨询、技术交易等中介机构参与,整合政府、科研院所、中介、金融、产业、市场、人才和在孵企业等优势资源,因地制宜,建立持续、稳定的运行管理激励机制和盈利模式,促进孵化器组织创新和体制创新,把孵化器打造成为我市人才聚集的“洼地”和创新创业的“高地”,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推动作用,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指导入驻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开展研发活动,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知识产权拥有主体和成果转化应用主体。今年,将遵循“突出政府引导、优化政策环境、加强宏观管理、注重分类指导” 的建设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围绕“6+2”重点产业和工业园区新建一批有特色的专业化孵化器,打造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孵化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孵化器发展。
三、关于整合资源,增强共享功能的建议
为充分释放科技创新资源潜力,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利用效率,实现资源共享,我局代拟了《达州市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方案》,已由市政府签发,文件指出,到2018年,我市基本形成市、县(市、区)联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共享服务体系,科研设施与仪器开放的共享标准和机制更加健全,开放水平显著提升,分散、重复、封闭、低效的问题基本解决,资源利用率显著提高。
四、关于畅通信息渠道,优化投融资服务的建议
一是做好对接引导服务。政府职能部门要为孵化器与科研机构、高校、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社会团体等机构的对接牵线搭桥,积极组织企业参加“高交会”、“科博会”、“科技与金融投融资对接推进会”等大型会议。支持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各类企业研发平台、科研机构、金融机构等向孵化器集中,加强对接交流。
二是加大公共服务投入。我市对科技的投入每年逐年增加,去年按照市政府“十个一批”工作举措,创建一批创新创业平台支持建设了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为优化投入结构,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完善科技计划资助机制,目前市财政局正积极探索建立科技创新券、贷款贴息等资助方式,协助创业企业开辟多种形式的融资渠道。
五、关于培养管理团队,提升运营水平的建议
为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进一步发挥创业导师工作在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中的支撑作用,提高创业服务水平。积极组织孵化器管理团队负责人参加全国各地培训会,高级研修班,推荐负责人申报省科技厅创业导师备案。组织参加“创青春”达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招募创业导师,开展青年创业培训。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科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3日
(联系人:高新科 赵兴红 2389006 1768329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