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官巨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遏制人才流失的建议》(第08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对“扩宽科技人员参政的途径,增加科技人员的政治荣誉感”的建议
2016年7月23日,中共达州市委、达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市委发〔2016〕19号)(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意见“第十三条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里提出:“注重政治激励,积极推荐一批政治表现好、社会贡献大的人才作为市县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候选人或担任政协委员,培养推荐一批政治上自信、发展上自强、守法上自觉的民营企业家进入工商联。完善专家决策咨询制度,建立“达州智库”,发挥决策咨询委员会职能职责作用,畅通人才建言献策渠道”。7个县市(区)均设有决策咨询委员会,决咨委成员由各县市(区)经济社会领域中从事科研、教学、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能综观全局,具有真知灼见和决策咨询能力的,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与管理人员组成,经有关部门推荐,县政府根据需要聘任。同时,可以结合本县市(区)重点产业发展需要从本地区外选聘一部分国家和省级专家进入决咨委。决咨委每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调研课题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重点,积极组织专家委员开展调研活动,为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提供有效的决策参考。同时市决咨委积极为县(市、区)决咨委提供专家智力支持,并利用省市决策咨询智库提供咨询服务,实现智力资源共享,利用决策咨询网络平台定期更新年度决策建议和咨询课题,及时提供信息服务等。
意见“十一条畅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里提到:“加大各类优秀人才交流使用力度,选拔优秀专业人才进入各级领导班子,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五个一批”,加大优秀人才交流力度,挑选一批到省直机关、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挂职锻炼,在市级机关、乡镇选拔一批“双向互派”,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挂职、任职、服务”。通过意见的实施,将逐步提升全市科技人员的社会影响力,同时增强科技人才的政治荣誉感。
二、关于“加大科技贡献宣传”的建议
意见“第十三条提升人才服务保障水平”里提出:“加强优秀人才和工作典型宣传,营造尊重人才、见贤思齐的社会环境,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工作环境,待遇适当、安乐无忧的生活环境,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十二五”以来,市委、市政府授予达州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4名、科技进步奖122项、创新产品奖20项、育成推广及引进推广动植物新品种奖13项;2017年5月,我市召开科技创新、科技奖励大会暨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会议,对25项科技成果予以了表扬奖励。积极引导并帮助企业申报国、省科技进步奖,2016年我市获四川省科技进步奖9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5项,实现了连续6年获得省科技进步奖一、二等奖奖项,获奖等次数量均居川东北片区首位。市科技知识产权局一直致力于对全市科技贡献的宣传工作。
三、关于“完善科技贡献奖励”的建议
意见“第十条加大创新创业激励力度”里提出:“健全人才奖励体系,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修订达州市突出贡献奖等评选办法,对在达州创新创业3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每2年评选10名“达州市杰出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自行投资研发所产生的成果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年度起3—5年内,每年可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开发的科技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达州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对授予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再奖励和15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科学技术方面表彰奖励的,由市财政按上级奖励资金的20%给予再奖励”。
近年来,我市逐步建立了公开提名、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延长报奖成果应用年限,报奖成果应用年限由原来的1年延长至3年,强化科技成果的实践检验;改革科技进步奖评审指标体系,强化对实际贡献的奖励,明确以科技创新绩效为核心的奖励评价指标体系,设立了项目创新程度、研究难度、应用价值、效益、知识产权等评价指标,确保评审过程公开公正透明;在科技进步奖奖金发放方式上,进行创新改革,将奖金直接打入获奖人员提供的账户,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造热情。
四、关于“营造科技活动条件”的建议
意见“十一条畅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里提到:“结合“五个一批”,加大优秀人才交流力度,挑选一批到省直机关、国有企业、科研院所挂职锻炼,在市级机关、乡镇选拔一批“双向互派”,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挂职、任职、服务”。“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项目、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或离岗在达创办领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正常晋升”。
通过意见及科技奖励制度的实施,积极鼓励和引导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提供科技服务,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能让科技人员得到更多的报酬,以激发科技人员主动服务科技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关于“提高科技人员的职称比例”的建议
经咨询相关部门,根据事业单位“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基本人事管理原则,用人单位岗位如有空缺,可按规定组织本单位竞聘上岗工作。现实中,因部分单位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存在少数人员取得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而不能聘任到对应岗位的现象。
今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提出,“用人单位结合用人需求,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才,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用人制度的衔接。”今年3月,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扩大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人事自主权十条政策》,提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要,可动态调整岗位设置方案,按照规定自主开展内部人员竞聘上岗。可适当提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同时,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动有条件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管理权限自主开展职称评聘,职称管理部门不再审批评审结果,改为事后备案管理。”目前,市人社局等相关单位正结合达州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意见,切实畅通各类人才高级职称聘任渠道。
意见“第八条规范人才评价考核内容和方式”里提出:“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首次聘用按规定分别聘用到事业单位管理七级、八级岗位或专业技术十级、十二级岗位”。
六、关于“创新科技人员管理机制 ”的建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转型发展新动力的意见》、《培育企业创新主体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推动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近期即将出台的《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科技创新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以激励引导科技创新为核心、培育科技创新人才的体制机制。认真落实省两厅印发的《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在省内先行先试开展“激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改革试点,调动了省内外农业科技人员来达从事研发、转化、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试点经验已形成制度性成果。目前已有51名个人和57个团队在试点区域申报创新创业项目,以技术入股、带薪兼职等方式领办创办经济实体78个,启动实施课题研发及创新推广项目54个,参与创新创业总人数达到272人;探索出技术入股联合发展、成果转化助推发展、院县合作加快发展、自主创业引领发展、科企联合带动发展、科技服务支撑发展6种创新创业模式,试点改革成效得到省农工委、省科技厅充分肯定。
意见“第九条推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里提出:“出台达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自主权,除事关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重大社会公共利益外,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审批或备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的收益,按不低于70%的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及其团队所有,由成果完成人与团队成员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方案,不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探索高校、科研院所担任领导职务科技人才获得现金与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落实其在达转化科技成果并享受转化收益的相关政策”。
意见“十一条畅通各类人才流动渠道”里提出:“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带项目、成果到企业开展创新活动或离岗在达创办领办企业,3年内可保留人事关系,工龄连续计算,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按规定正常晋升”。
意见“第十条加大创新创业激励力度”里提出:“健全人才奖励体系,建立杰出人才荣誉制度,修订达州市突出贡献奖等评选办法,对在达州创新创业3年以上且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人才,每2年评选10名“达州市杰出人才”,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对自行投资研发所产生的成果实施转化的,自开始盈利年度起3—5年内,每年可提取该成果净收益的30%用于奖励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团队)。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开发的科技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达州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对授予省级、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再奖励和15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科学技术方面表彰奖励的,由市财政按上级奖励资金的20%给予再奖励”。通过意见的实施及相关部门的抓落实,相信我市科技人员管理机制体制将不断完善。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全市科技人才的关注,我们将更好的做好该项工作!
达州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7月14日
(联系人:人事科 贺黎黎 2389002 18808185588)
抄送: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