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科研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助力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推进,特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疫情防控科研攻关及成果应用
(一)加大疫情防控应急攻关。启动实施一批应急攻关项目,在市级科技专项资金中倾斜支持一线防控主体力量和优势企业,开展抗击疫情相关的科研攻关,着力提升我市疫病诊治能力、防控能力,发挥科技在疫情防控战中的支撑作用。
(二)支持开展疫情防控科学技术交易和成果转化。鼓励支持本地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针对疫情防控开展治疗方法、重症救治技术、中医药防治技术、药物研发、快速检测技术、精准监测诊断、智能医疗设备和大数据预测等方面的技术交易和成果推广应用。
二、支持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三)支持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承担科技项目。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特别是应急科研攻关项目,在申报市级科技计划竞争性项目时,予以适度倾斜。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疫情防控中表现突出的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其申报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对其研发投入、技术交易等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三、降低科技企业研发和运营成本
(五)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入驻孵化载体。鼓励市内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通过适当减免在孵企业办公、科研和生产用房等租金的方式,帮助支持在孵企业疫情防控期间平衡健康发展。对表现突出的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在创业导师评定、创业孵化培训、创新创业展览展会、创业大赛合作单位等事项予以优先推荐。
(六)开展“科技暖企”行动。加强技术需求对接,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和研发活动。加强企业科技金融服务,对受疫情影响且有股权融资需求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向各金融机构推荐争取支持。督促高新技术企业奖补资金拨付进度。倡导科技服务机构推出惠企服务产品和举措,鼓励科技服务企业在提供科技成果交易、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及科技咨询等服务时给予优惠,减轻企业负担。
四 、强化科技人才支撑
(七)树立正确的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对驰援湖北省直接参加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人员,3年内不受申报单位名额和项目数量限制,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计划应用基础研究类项目。对在疫情防控中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优先支持其申报科技人才计划项目,在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定中给予倾斜,对在疫情防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成果,优先提名参评省、市科技进步奖。
(八)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优势。依托“四川科技扶贫在线”平台,开辟“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科普”“复工复产实用技术”“脑卒中科普”三个专栏,面向全市贫困区域实时推送。积极组织平台专家、科技特派员、“三区”科技人员开展农业技术线上服务,及时解决疫情期间春耕生产关键技术问题和技术需求难题。
五、优化科技管理服务
(九)优化业务工作网上办理服务。推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报告、更名,实现项目申报、过程管理、结题验收等项目管理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坚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在线开展企业评价信息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集中抽查等工作。推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无纸化”,技术合同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提交。采取“先承诺后补交”方式开展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变更等事项,实行全程网上受理,实现“不见面审批”。
(十)适当放宽项目实施期限。对受疫情影响导致项目到期未及时结题验收的,可继续组织实施,项目合同期限适当延长,项目经费可继续按规定使用。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