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重点研究领域:围绕《创新十年规划》,在全球变化科学、生物经济、空间科技、能源安全、社会发展等五大重点领域设立16个席位,以应对知识经济社会面临的挑战;
2. 优势科学领域:依据《国家研发战略》,在具有地理优势的天文学、生物多样性、考古与古人类学、海洋生物科学、南极研究、本土知识体系等领域设立5个席位,以保持这些领域在世界科技中的比较优势;
3.前沿技术领域:依据《国家研发战略》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战略和计划,在信息、生物、先进制造、纳米、高级金属等新兴技术领域,设立8个研究首席,以追赶世界科技发展,力争有所作为;
4.减贫与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中期发展战略》,设立13个席位,以实现减贫、农村发展等国家重点任务;
5.科研成果产业化与创新:针对国家创新体系绩效评估中发现的技术创新鸿沟、工程人才短缺等问题,设立10个席位,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6. 基础研究、稀缺与关键知识领域:在确保国家战略重点的同时,加强基础研究力量,为此,在数学、统计学、计算科学、金融科学、环境科学等领域设立10个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