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科局,高新区经科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及相关申报指南见网站http://kjt.sc.gov.cn/zhuzhan/tz/20200814/36946.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申报,按“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同时结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落实计划及落实情况的通知》(川科资〔2020〕25号)文件要求,指导、支持项目申报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
推荐方式:扩权县(市)按《通知》要求向省厅组织并推荐项目;达川区、通川区、高新区按属地管理范围向市科技局推荐,即按企业注册登记的住所所在地为属地范围(厂址或注册所在地位于高新区范围内的企业属高新区属地范围);凡《通知》指南中明确需由市科技部门推荐(或统筹)申报的项目,请相关推荐单位按时向市科技局项目报送申报推荐函(正式公文附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请各推荐单位于2020年9月11日12:00之前将项目申报推荐函(正式公文附项目汇总表,含电子版)提交至市科技局资源配置与管理科(市政中心1308室),联系人:何亮,0818-2375897。
附件:1.附件:1.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申报2021年度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项目汇总表(模板)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