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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03-11 11:00:43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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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科局、高新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切实壮大科技企业群体,按照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基本准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指标:

1.企业为在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得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二、 免评条件

申报企业满足基本准入条件且符合以下指标中的一项即可免评,直接提交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近五年获国家级科技奖励且排名前三;

3.拥有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五年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三、评价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自主登录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平台http://www.innofund.gov.cn,在服务平台上注册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每月10日前提交。

(二)形式审查。市科技局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形式审查,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提交至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三)公示认定。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将拟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有关单位可通过服务平台查验企业的登记编号。

四、其他事项

(一)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201020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即日起登录服务平台进行操作,以便及时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

(二)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有效入库登记编号是今年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各类创新平台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

(三)各县(市、区)教科局、高新区经发局负责组织辖区企业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扎实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帮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四)有关企业加QQ群(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684516993)在群文件中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系统操作指南、相关评价指标解释和规定等资料。

 

联系人:骆小雪  0818—2389006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03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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