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
局、财政局:
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省
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川财企[2008]97号)
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科技局、财政局组织当地符合《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补
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创业投资机构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
2010年四川省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报指南分别申报风险补助项目、投资
保障项目、贷款担保项目和科技贷款贴息项目,并如实填写和提交申
报材料。2009年已获得补助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
二、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要加强对申报项目的审查。各市(州)申报的
项目总数不超过15个;扩权强县试点县(市)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8
个;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5个。
三、请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
业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以联合上报文件形
式报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无联合上报文件的,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不予受理。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申报。
四、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绵阳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财政局,对创业投资补助资金申报项目出具书面意见,并要求
申报企业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报、年报作出承诺,未承诺的企
业项目不予申报。
五、各市(州)、扩权强县试点县(市)、成都和绵阳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的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申报的组织工作。
六、请将联合上报文件及汇总表一式两份于2010年6月20日前分别报送
省财政厅、科技厅。
七、请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于2010年 6月20日前报送到四川
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联系人:
省财政厅 电话:028-86678647
省科技厅条财处 何雪梅 电话:028-86676587
省高新技术产业金融服务中心
倪文新 电话:028-86629486
毛 敏 电话:028-86782629
申报地点: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省科技信息所中二楼206室
附件:1、2010年四川省风险补助项目申请指南
2、2010年四川省投资保障项目申报指南
3、2010年四川省贷款担保项目申报指南
4、2010年四川省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
达州市科技局联系人:陈学平 电话 2389006
龚 呈 电话 2389006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一○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