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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2018-09-25 16:34:44 来源: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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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的预备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局: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的预备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省科技厅《预备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申报时请将申报材料发送电子版至市科技局农村科,以便我局了解相关情况。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科      何亮      文芙蓉 

联系电话: 237438113981492010

电子邮箱:hldbsr@126.com

 

附件: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的预备通知》

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的预备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强县试点县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和《四川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为认真做好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申报的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要求

(一)试点县的遴选要求

1、科技工作基础较好,在促进县域科技进步、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及产业化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2、对科技投入努力程度较高,实施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有配套资金保障。

3、党政领导重视科技工作,具备组织实施重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能按要求完成计划任务。

4、已纳入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申报省级试点县项目。已纳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不再申报国家试点县科技项目。申报国家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原则上在省级试点县已立项科技项目中择优推荐。

5、对符合以上条件的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片所在县(市、区),围绕新农村示范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的2011年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试点县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立项支持。

(二)科技项目的遴选要求

1、符合产业布局。项目要选准一个主导产业,符合四川省统筹城乡发展科技行动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布局,紧密结合区域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需求,对周边县(市、区)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

2、实行产学研联合。项目的实施必须实行产学研联合,重点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组装、集成、配套和试验、示范,试点县人民政府、项目依托的龙头企业、项目依托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必须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各自的职责、任务和经费分配。

3、突出企业带动。项目的实施必须依托有实力的农业优势特色产业龙头企业,企业原则上须匹配不低于省拨经费的项目配套资金。

4、技术先进可行。项目选择的技术先进成熟,并有相应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作为技术依托单位。

5、坚持市场导向。项目市场前景好,能够调动和吸纳金融资金、民间资金、外资等投入,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

6、促进民富县强。项目着眼于提升主导产业技术水平,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带动广大农民增收致富,壮大县域经济。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试点县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申请表、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支出表、资金使用说明及产学研合作协议,材料格式参照2010年项目申报通知(可从省科技厅网站http://www.scst.gov.cn/“公示公告”201034日文件下载)。材料上报截止时间预计在20112月底之前。各市(州)科技局要认真组织符合遴选条件的试点县做好申报材料的编制和推荐上报工作,加强指导与服务,确保申报项目质量。

(二)限额申报

1、国家项目:各市(州)可推荐1个县(市、区)申报;各扩权强县试点县直接申报,限报1项。

2、省级项目:未纳入省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支持的试点县,均可申报省级试点县项目。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冯文帅 郭红028-85284299  85284899

省科技厅农村处  杨柳 蒲仲贵 蔡红028-86678529

86711518  86729801

电子邮箱:nczxfws@126.com

  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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