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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2018-09-26 05:15:50 来源: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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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的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请于4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科技局农村科,以便我局及时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上报。

联 系 人:市科技局农村科      何亮      文芙蓉 

联系电话: 237438113981492010

电子邮箱:hldbsr@126.com

 

附件: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省级有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发布2011年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办农〔201110号)要求,现将我省2011年度申报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转化资金)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限额申报。各市(州)、扩权县(市)、省级有关部门、省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量不得超过下达指标数,否则将不予受理。推荐项目控制指标如下:

1、成都市5项,其他市(州)各2项,扩权县(市)各1项。

  2、四川农业大学、省农科院各6项,其他省级独立法人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各2项。

3、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畜牧食品局各2项,省粮食局、省供销社各1项。

(二)项目类别。2011年,我省将向国家科技部、财政部推荐项目30项,其中:重大项目(支持额度300万元/个)1项,重点项目(支持额度100万元/个)和一般项目(支持额度60万元/个)共29项。

(三)各市(州)、扩权县(市)项目,分别由所在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推荐;省级有关部门项目,由该单位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省级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项目,由省级主管部门向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行文推荐。

(四)重大项目的组织,要突出支持对发展区域经济、延长产业链,促进科技创业、培育新兴经济增长点具有重大作用的集成配套技术成果。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分别作为技术成果持有方和转化方共同承担,并要求企业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金投入。在一般项目、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的新增投资中,申请单位必须有足够的自有资金配套。

(五)围绕四川省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产业链示范工程、新农村示范片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不支持已列入其它国家科技计划并得到国家科技经费支持的、目前尚未验收的项目。已撤销科技局的县所属的科研院所、企业等申报的项目暂缓审议。

(七)本着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各推荐单位务必认真组织,严格把关。若推荐的项目出现重大失误,将取消推荐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其它申报要求详见2011年国家转化资金项目指南和申报须知(可从网站转化资金文件2011年农转资金文件”下载)。

二、项目申请

(一)申报程序

2011年度国家转化资金项目申报实行数字化管理,申报单位需要通过登录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网上申请。

(二)申请文件

1、申请文件由3个部分组成:《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申请书》、《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附件(含附件目录)。

2、申请材料的纸质文件采用A4纸打印(复印件尽量双面复印),并要求按封面(封面的文字内容按项目申请书封面格式填写)、总目录、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附件清单(目录)、附件、封底的顺序装订成正式出版书籍样式。同时,在书脊上部注明申请项目的名称、下部注明四川省科技厅

3、纸质申请材料一式4份。4份申请材料申请书首页的申请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均须为原件。

请申报单位扫描项目的主要附件之关键部分,并将扫描图片分别按序粘贴到以相应内容命名的word文件后报送到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Word文件中的图片须保持清晰,且每个Word文件不得大于5M。(主要附件包括: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归并为一个word文档;成果证明材料<其中品种审定证书要附上区试报告>归并为一个word文档;有关知识产权协议归并为一个word文档;审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附注>可以酌情拆分;企业章程作为一个word文档)

2011年国家转化资金项目指南、申报须知、申请文件详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网站。

(三)受理单位与截止时间

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委托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负责我省2011年度国家转化资金项目的受理工作。受理截止时间为4151700,以申请材料到达成都市的邮戳时间为准。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  严建华  郭红

028-85284099(兼传真) 85284899

E-mailnczxyjh@126.comQQ104930696

省科技厅农村处  杨柳  蒲仲贵  蔡红

028-86678529  86711518  86729801

省财政厅农业处  蒲涛  余静

028-86725985

报送材料地址:

成都市成科西路3号四川省农村科技发展中心,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省科技厅             四川省财政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科技  农业 成果转化  项目  通知

  四川省科技厅办公室                         2011228日印发 

                                                       (共印2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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