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知[2011]1号)
通川区、达县知识产权局,市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1〕1号)、《达州市专利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达市知〔2006〕04号)和省知识产权局、省财政厅下发的《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1年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2011年度省、市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
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预期经济效益显著的专利实施及其产业化项目;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工作项目;专利文献数据库、专利信息利用系统、专利技术和产品展示交易等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知识产权(专利)战略研究及专利预警分析项目;实施知识产权促进行动项目等。
二、申报项目的条件
(一)申请项目应满足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省知识产权战略要求。
2.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已开发成功,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
3.项目承担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注重自主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健全的财会制度。
4.拥有有效的专利(申请),没有知识产权纠纷。
(二)给予重点支持项目条件
1.国家、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重点领域、重大产业化项目的核心专利技术的实施与保护。
2.高新技术核心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与保护。
3.国家或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的企事业单位、园区、区域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
三、申报项目的程序
(一)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达州市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并提供有关专利权和项目实施可行性分析材料。
(二)报省项目由市知识产权和市财政局审查推荐,报市项目由县区知识产权局和财政局审查推荐。
市属单位的项目通过市级相关部门审查后报市知识产权和市财政局审查推荐(审定)。
四、申报项目的时间
2011年3月1日-4月30日。
审查推荐的申报项目,按申报省或市的项目计划,提交相应的《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或《达州市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四川省专利实施与促进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达州市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申报书》表格在dzskjw.gov.cn网站上的知识产权栏专利管理项下载。
联系人:蒲 锐 2521285
朱以智 2389003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