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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达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2019-05-05 12:07:57 来源: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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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市科计〔2012〕01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51133”科技创新工程,整体推进全市科技进步工作,全面落实和实现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11]13号)(以下简称《意见》)确立的“十二五”科技发展目标,我局编制了《2012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予以发布,并将达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1.申报人填报
    项目申报人根据《意见》的要求,按照《指南》中“51133”科技创新工程指示的研究方向,填写并打印申报书一式6份(申报人1份、申报单位1份、归口部门1份、市科技局3份)。
    2.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认真审核申报人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纸质文本,确认与市科技局网站(http://www.dzkjw.gov.cn/)发布的电子文档格式一致、确认申报单位名称与公章一致,签署意见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将申请书一式3份报送项目受理部门(市科技局计划科)。
    3.项目受理
    市科技局计划科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方可受理,项目同意受理后,申报人及单位须报送与纸质文本一致的电子文档。
    二、申报原则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意见》(达市委发[2011]13号)精神,符合《指南》中“51133”科技创新工程指引研究方向。
    2.申报项目技术水平较高、具有较高的创新性和一定的先进性,所开发的产品具有产业化和市场应用前景。
    3.申报项目对行业科技创新和地方经济增长有明显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4.一般加工项目、单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受理。
    三、申报项目类别 
   (一)科技专项资金项目
   (二)工业十个方面关键技术项目
   (三)农业十个方面关键技术项目
   (四)开发战略性新兴产品项目
   (五)选育推广动植物新品种项目
   (六)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四、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根据企业创新需求进行研发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单独申报原则上不予支持),鼓励“产学研用”结合。
   2.申报单位必须有研究开发的基础,具备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条件,并能配套所需资金。
   3.项目研究开发人员中至少3人具有副高职称。
   4.须采用统一格式填报《申报书》、《计划任务书》、《项目实施方案》,并装订成册。
   5.近三年承担有国家、省和市级重点项目,按项目《计划任务书》约定该结题验收而逾期未结题验收的企事业单位再申报本计划项目不予受理。
   五、申报时限
   达州市2012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时限为2012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达州市科技局计划与条财科
   陈雪梅:2389006
   龚 呈:2389006
   QQ:1300991519 Email:1300991519@qq.com
   附件:2012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2012年度达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

2012年申报系统.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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