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科技局):
《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已于2012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近日省知识产权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的通知》(川知法【2012】47号),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宣传学习,努力营造有利于《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的通知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
《四川省专利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已于
一、认真学习,充分认识修订和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和实施,是贯彻落实《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需要,是完善我省知识产权法规制度,营造良好知识产权法治环境需要,是推进我省自主创新、调整产业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企业竞争能力、营造投资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需要。
修订后的《条例》,新增加了专利促进、展会专利保护、专利纠纷调处与司法审判衔接等内容,在保留原条例中好的内容和有效做法基础上,对《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细化和补充,并结合国家和我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情况,在激励自主创新、促进专利应用、加强专利保护、提升管理能力等多个方面都有所创新。《条例》的修订和贯彻实施,对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四川,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培育和壮大优势产业,促进四川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市(州)知识产权局要把《条例》学习纳入工作计划,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学习和研讨,充分认识《条例》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增强贯彻实施《条例》的紧迫性和自觉性。要把《条例》的学习纳入本地和本系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知识产权公需科目教育等计划,做好《条例》的讲解工作,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经营管理者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认识。
二、加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
各市(州)局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条例》贯彻实施的良好舆论氛围。要把《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法制普及宣传工作计划,积极组织,精心筹划,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条例》修订和实施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学习读本等各类宣传载体作用,以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式,全面准确、深入浅出地广泛宣传《条例》。要组织专家学者撰写、发表《条例》宣传文章,开展宣讲活动,特别是充分发挥互联网络的特点和优势,持续、广泛地宣传《条例》,积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文化环境。
三、结合实际,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
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认真制定学习、贯彻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学习好、领会好新的立法精神,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要采取有力措施,利用《条例》宣传贯彻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动专利权创造,加强创新成果获取专利权的工作,不断提高本地区专利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加强专利权保护,有效遏制专利侵权行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将专利权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衡量企业科技进步和经营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不断提高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运用,建立和完善以知识产权和技术为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鼓励专利权的资本化运作,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商品化和产业化,全面推进本地专利事业向前发展。
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高专利管理和专利行政执法能力。
在适用修改后的《条例》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对遇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及时向省知识产权局请示报告,以保证修改后的《条例》正确贯彻实施。
《条例》已在《四川日报》和《四川知识产权信息港》公布,可在http://www.scipo.gov.cn下载。
主题词:知识产权 专利保护条例 通知
达州市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