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市科〔2014〕74号
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4年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科发计〔2014〕7号)文件要求,今年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2年1月—2013年6月省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进展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包括科技支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应用基础研究计划、青年基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软科学计划、重点实验室运行补助、条件平台等财政专项项目及资金。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承担单位是否按要求进行自查,归口管理部门是否履行日常监管责任开展监督检查,是否建立问题台账,自查和检查中发现问题是否整改纠正;
(二)项目立项程序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完备、下达项目批复是否及时;
(三)项目承担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项目任务书或合同规定开展研究,实施进度、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技术研发进度是否按任务书要求执行,项目是否如期结题或验收,是否全面完成项目任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情况是否及时报告;
(四)项目经费是否单独核算;
(五)项目预算编制是否合理,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资金结算方式是否合乎规定,结转结余经费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建立健全科研和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内控制度;
(六)财政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实施单位自筹资金是否按时到位;
(七)是否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会计资料;
(八)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财政资金问题;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三、检查方法及步骤
(一)自查、督查阶段。6月30日前,各县(市、区)科技局要认真组织项目单位开展自查工作,自查面务必达到100%,项目单位将自查报告报送至各归口科技局。
市科技局由局领导带队,计划、人事(监察)和相关业务科室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科技支撑计划、科技成果转化等类别项目进行重点督查。检查组将通过听取项目承担单位汇报、考察现场、查阅技术资料及财务账目等方式,检查项目的实施管理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各县(市、区)科技局也要组织专门力量按归口管理范围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督查。
(二)整改阶段。7月30日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责令项目承担单位限期整改,项目单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归口管理的科技局。
(三)总结上报阶段。市科技局对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省科技厅。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科技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抓好项目的自查和督查工作,督查重点放在资金量大的项目上。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并立即督促纠正、整改。要综合运用督促整改、处理处罚、行政问责、纪律处分等多种手段,及时解决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增强监督检查的权威性。
(三)各县(市、区)科技要认真做好此次监督检查的经验总结工作,并随时做好省科技厅的专项督查迎检相关工作。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计划科:龚 呈
联系电话:0818-2389006
附件:1.项目承担单位提供检查材料清单;
2.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记录表。
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6月19日